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(原蚌埠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、蚌埠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)于2011年7月经市编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审定成立,升格为副县级,市教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。
工作职责: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制定全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。二、组织管理蚌埠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;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;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;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;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;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;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、普通中专招生。组织协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;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等非学历考试工作。三、开展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宣传、咨询服务和研究工作。指导县(区)教育招生考试工作。四、牵头协调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。五、承担市教育局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地址:蚌埠市淮河路498号